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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小灯塔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等两项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的通知
发布人:产学研创科技服务平台     浏览次数:366     2024-04-03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系列决策部署,2023 2025 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拟分三批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当前,世界经济数字化转型成为大势所趋,中小企业是实体经济产业数字化转型的重点和难点。通过数字化转型,中小企业实现数字化、智能化、标准化的生产方式,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而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通过开展城市试点,支持地方政府综合施策,探索形成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方法路径、市场机制和典型模式,梳理一批数字化转型细分行业,打造一批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培育一批优质的数字化服务商,开发集成一批“小快轻准”(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通过示范带动、看样学样、复制推广,引导和推动广大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国市监标技发〔202264 号)、《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 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决策部署。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拟立项《小灯塔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小灯塔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与成效评估标准》等两项团体标准,以填补行业在此类标准方面空白。

为切实做好以上团体标准研制工作,提升标准实用性和影响力,按照标准化法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团体标准相关管理要求,现面向接函单位公开征集《小灯塔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等两项团体标准起草宣贯单位,报名时间截止2024 7 月底

为保证标准制定的公正性、适用性,请接函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接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标准意义

(一)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要求,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

(二)为参与起草的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提供证明文件,协助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相关认证及财政补贴。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企业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二)起草单位应具有专业领域内较强的应用能力和科研水平,重视标准化工作。

(三)愿意承担标准化工作所需起草费用、技术和人力支持。

(四)标准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并能够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与标准制定工作,成为标准起草组成员,并在标准文本前言中体现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姓名。

(二)本标准升级成国家标准,或本标准修订时,享有优先参与标准修订的权利。

(三)授予标准起草单位荣誉牌匾及证书,授予起草人证书。

四、起草单位、起草人承担义务

(一)积极配合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组织的标准启动、调研、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制修订工作流程,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客观、科学。

五、申报要求

《小灯塔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等两项团体标准由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联合北京通标国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组织,请申请参与标准起草的相关单位填写《起草单位申请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于预研期内将《申请表》以邮件形式或邮寄的形式送达起草组秘书处。

六、联系方式

人:石老师

手机微信:13716523499

话:010-62886740


征集通知、起草单位申请表下载

征集文件通知.pdf

标准起草单位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