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关于开展2025年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加强科技成果管理,构建多元评价体系,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正式启动2025年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科技成果评价是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政府职能转移的一项具体安排,目的是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成果分类评价,建立符合市场规律和自我发展的科技成果评价服务体系,为奖励申报、职称评审、项目验收、技术推广、成果转化等提供支撑。
科技成果评价是我会在科技成果产出、管理、转移转化或推广应用等过程中对成果开展的专业化评价与咨询活动。是对科技成果的工作质量、学术水平、实际应用和成熟程度等予以客观的、具体的、恰当的评价,是突显成果水平、促进成果转化的重要凭证,也是我会服务会员、服务行业的重要途径。
我会是北京市科委批准的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单位。
现将申报范围和条件通知如下:
1、由成果完成单位或项目管理部门(单位)自愿向我会提出;
2、不存在知识产权、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列等权属方面的争议;
3、技术资料齐全;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或环境、生态、资源不造成危害;
5、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恶劣事件,无违法违规行为。
申报咨询方式:
联系人:石老师
手机:13716523499(同微信)
电话:010-62886740
邮箱:kecuhu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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